津财建二〔2023〕33号
市商务局:
根据你局《关于商请拨付2022年天津市促进会展业发展资金支持项目资金的函》(津商财务函〔2023〕64号)、《关于商请拨付2022年度天津市支持因疫情影响延期举办展会项目资金的函》(津商财务函〔2023〕65号),现安排市级商业发展资金296.32万元,用于对促进会展业发展项目、因疫情延期举办展会项目的补助。请你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报送用款计划,并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 附件:促进会展业发展等项目补助资金拨付明细表 2023年11月10日 (联系人:赵成涛;联系电话:23303740-2629)(此件主动公开)